丈夫王赣江利用担任环保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副主任、巡视员等职务的便利,为相关企业谋取利益收受钱款落马,妻子翟某担任三家企业的“顾问”或“财务主管”,每月收取每家企业6000元至8000元不等的“空饷”,共计受贿96万余元。日前,翟某因受贿罪,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20万元。
老工业基地的转型升级,朝夕不可至,“投资不过山海关”的戏谑或许会在投资圈流传,但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主战场,东北一直都是实业家们的乐园。
《1500余人侵犯涉疫公民个人信息被罚 公安部发提醒》从判决书来看,翟某并非国家工作人员,但是为何还按照受贿罪判刑?星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楠介绍,受贿罪是属于国家公务人员的职务犯罪,非国家工作人员单独不能构成此罪,但按照刑法总则的规定,可以作为共犯,构成受贿罪,这就是所谓的共同受贿。




